京華時報訊(記者王晟通訊員陳文友)於某在乘坐從長春飛往北京的航班中,多次用手機打電話,她不僅不聽乘務員勸阻,還態度惡劣拒絕關機,當飛機落地後她便被傳喚至派出所。日前,於某被機場警方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去年12月28日,於某乘坐國航由長春飛往北京的航班,在飛機快要降落時,她掏出手機給接機人員撥打電話,乘務員發現後立刻上前制止其行為,但是於某卻不以為然,在經過旁邊旅客和乘務員的勸導後,她只得關機。但是沒過多久,於某再次打開手機打電話,乘務員再次來到其身邊勸阻,於某態度惡劣,堅持不關機,並且指責乘務員小題大做。在多次勸阻無果後,乘務員只得報警。
  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公安分局民警接報警後到場,在飛機落地後將於某依法傳喚至東航站區派出所進行調查。面對民警詢問,於某依然沒有認識到自己錯誤行為的嚴重性,並自稱經常在飛機上打電話,之前都沒有被髮現過,認為在飛機上撥打手機其實沒什麼影響。
  民警講明利害後,於某才恍然大悟,對自己行為供認不諱,警方依法對於某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警方提醒
  飛機上打電話或被追究民事責任
  一位國航資深機長告訴記者,曾在駕機降落時遭遇一旅客撥打手機,“發現儀錶著陸系統不太對勁”,因為“信號不穩定,有短時大幅擺動現象”,只能結合目視參考降落。他表示,手機信號會對機載設備產生影響,如果再因天氣等原因使飛行員無法目視修正信號干擾帶來的偏差,將對飛行安全造成極大威脅。
  機場公安民警提示,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在使用中的航空器上使用可能影響導航系統正常功能的器具、工具,不聽勸阻的,處5日以下拘留。而根據《民用航空飛行標準管理條例》的規定,在飛機內違規使用電腦和手機等便攜式電子設備將可能被處以2000元的罰款。
  而依據《中國民航總局公安局第174號令》,違法行為人還可能被航空公司追究民事責任,“對違反規定使用移動電話等遙控電子設備,經機組成員勸阻、警告、仍堅持不改者,對其設備暫時予以扣押保存。對制止不聽者予以制服,移交機場公安處理,並依法給予行政拘留處罰;造成航班延誤,依法要求行為人賠償損失。”  (原標題:女子飛機上打電話不聽勸被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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