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閆碩) 6月21日9時,趙某等3人組織煽動10餘人攔截長春某公路,阻斷車輛正常行駛,造成交通堵塞長達一個多小時。長春市公安局綠園區分局民警趕到現場反覆勸阻無效後,將趙某三人強制帶離。
    “如果在因違法阻斷交通所造成的滯留車輛中,有需要急診救治的病人怎麼辦?有前往重大項目洽談簽約現場的人員怎麼辦?有爭搶時間運輸海鮮產品的怎麼辦?違法堵塞、阻斷交通所造成的損失和危害後果往往無可估量;不但是嚴重違法行為,也是一種個人利益至上,不顧社會公德,不惜損害他人的表現。”長春市公安局副局長關連平表示。
    經過調查取證,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對非法堵路的趙某三人分別給予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  (原標題:非法堵路 三人被拘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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