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 記者劉其勁 實習生張雨亭 通訊員穗紀宣 “領導幹部不准用公款或私款出入歌舞廳、夜總會”。日前,廣州市紀委首次發文明確規定,領導幹部不得將公車停放在高爾夫球場、歌舞廳、夜總會等場所,不得出入私人會所和歌舞廳、夜總會,嚴禁領導幹部與私企老闆勾肩搭背等。
  嚴禁官員與私企老闆勾肩搭背
  廣州市紀委出台的《廣州市領導幹部加強作風建設和廉潔自律“十個嚴禁”》對官員的日常交往、八小時內外行為,公務車使用等方面進行全方位、細緻的規範。該市紀委稱,“不准用公款、私款或者接受邀請出入私人會所和歌舞廳、夜總會等消費娛樂場所進行各種形式的消費活動”,“不得將公車停放在高爾夫球場、歌舞廳、夜總會等場所”,“不得違規用現金支付公務消費費用,不得違規收取潤筆費”、“嚴禁與私企老闆勾肩搭背、公私不分”等規定系首次以文件形式明確。
  對照“十個嚴禁”,有人提出疑問,“嚴禁與私企老闆勾肩搭背”是否意味著領導幹部與私企老闆握個手、合個影都不行?對此,廣州市紀委常委、新聞發言人梅河清表示,“勾肩搭背”只是一種形象表述,實際是嚴禁領導幹部與私企老闆之間關係過於密切,甚至有利益輸送的行為。“並不是指具體的肢体動作,領導幹部與私企老闆的正常工作交往是可以的。”
  通過暗訪、核驗發票等進行監督
  廣州市紀委常委、新聞發言人梅河清表示,廣州此次出台的“十個嚴禁”是系統梳理、融匯了近幾年來中央、省、市針對領導幹部作風監督方面的“不准”、“禁令”後,綜合提煉形成的。“可以說是目前廣州市對領導幹部行為作風監督最全面的一個禁止性規定。”
  “十個嚴禁”將接受市民的監督舉報。市民可通過來信來訪、撥打“12388”舉報熱線、登錄廣州紀檢監察網站“舉報投訴”板塊、運用“廣州糾風網”市民微信等方式,對領導幹部違反“十個嚴禁”問題進行舉報。梅河清表示,除了接受市民和社會監督外,廣州市紀委還將通過暗訪、核驗發票、核對財務報表等方式,對“十個嚴禁”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領導幹部違反“十個嚴禁”的,將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批評教育、組織處理或者紀律處分,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十個嚴禁”(摘選)
  到基層工作一律吃工作餐
  不准上下級之間,部門、單位之間以各種名義用公款相互走訪和宴請。不准在公務活動中提供或接受超標準接待,公務宴請接待不准上高檔菜餚和高檔酒。到基層開展工作如確需用餐,一律吃工作餐;基層單位有食堂的,須在食堂用餐。
  嚴禁現金支付公務消費
  嚴格執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務卡結算制度,涉及出差、會議、培訓、接待、公車運行維護、辦公用品採購等公務消費支出,凡具備條件的應當採用銀行轉賬或者公務卡方式結算,嚴禁以現金方式支付有關費用。不具備條件、確需以現金方式支付有關費用的,應提前履行審批手續,同時按幹部管理權限向紀檢監察機關備案。
  嚴禁出入私人會所夜總會
  不准用公款、私款或者接受邀請出入私人會所和歌舞廳、夜總會等消費娛樂場所進行各種形式的消費活動。未經批准,不准用公款或受私人之邀出入高檔酒樓、茶肆、俱樂部等消費娛樂場所活動。不准接受和持有私人會所會員卡。
  嚴禁違規收取出場費潤筆費
  參加與公務有關的各種活動,一律不得收取出場費、勞務費、評審費、潤筆費等費用;參加與公務無關的活動,收取出場費、勞務費、評審費、潤筆費等費用的,須如實向組織申報。
  嚴禁擅自應邀參加各種慶典
  未經批准,不准擅自應邀參加奠基、開工、開業、投產、竣工、落成、周年慶祝等各種慶典活動。經批准參加的,不准違規收受任何形式的禮品、禮金、紀念品等;合規收受的禮品、禮金、紀念品等,須及時上交組織登記和處理。  (原標題:官員自費去歌舞廳?廣州市紀委: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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