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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進一步強化檢察人員紀律作風建設,防止檢察人員八小時外違紀違法問題的發生,最高人民檢察院近日印發《檢察人員八小時外行為禁令》並下發通知,要求各級檢察機關認真組織學習,嚴格遵照執行,建設紀律作風過硬隊伍。
  檢察人員八小時外行為禁令即:嚴禁接受案(事)件當事人及其委托人的吃請、財物或者安排的旅游、健身、娛樂等活動;嚴禁到私人會所、夜總會及其他存在營利性陪侍活動的場所參與吃喝玩樂等奢靡、不健康活動;嚴禁借婚喪嫁娶、子女升學就業等事宜大操大辦;嚴禁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應當由本人或親屬支付的費用,由下屬單位、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支付、報銷;嚴禁用公款吃喝、送禮、旅游及支付非公務活動費用;嚴禁公車私用、警車他用,違規將公車、警車停放在餐飲、休閑娛樂場所及旅游景區;嚴禁參與賭博、色情性質的活動;嚴禁耍特權、逞霸道及其他與檢察人員身份不符的言行。新華  (原標題:最高檢出台《檢察人員八小時外行為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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